王安忆被称作“继张爱玲之后的海派文学代表”,这本小说首次出版是在1995年,刚问世就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并且入选“二十世纪中文小说100强”。它以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的上海为创作背景,描写上海寻常家庭生活细节,以及女主角王琦瑶四十年的感情经历。王琦瑶是典型的弄堂女儿,出身平凡,外貌有一些优势。她期望以此跻身上流社会,在不断寻求依靠的过程中,一次又一次落空,最终结局凄凉。
很多读者不喜欢王琦瑶,因为她总想着依赖男人,喜欢跟身边人攀比、算计,活得不痛快,爱得也不畅快。其实我觉得这很真实,因为女性不是生来具备独立、清醒、成熟等特质,而是经历了漫长的成长过程,其间,同样可能遇到王琦瑶面临的**和难题——爱情产生的情绪困境,有时比它带来的快乐更多。
《长恨歌》开篇,王琦瑶是个中学生,她偶然参加了上海小姐选秀——“上海小姐”是上世纪四十年代的选美活动,类似现在的“香港小姐”。在同学蒋丽莉和摄影师程先生的帮助下,王琦瑶获得了第三名,被称为“三小姐”,由此展开充满故事和变数的一生。
在一次酒局上,王琦瑶被国民党高官李主任看中,李主任当天用汽车把王琦瑶送回家,紧接着就约了第二天晚饭,第三天就到老凤祥给她买了宝石戒指。乱世中的王琦瑶把李主任看作“靠山”,很快住进他安排的“爱丽丝公寓”,过上金屋藏娇的情人生活。李主任带给她优越的物质享受,但同时王琦瑶也承受着独守空房的寂寞。王安忆写道:“李主任却是大世界的人。李主任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来去都不由己,只由他的。李主任不是接受人的爱,他接受人的命运。他将人的命运拿过去,一一给予不同的负责。王琦瑶要的就是这个负责。”
在爱丽丝公寓的时光没有持续很久,李主任就死于一场空难。失去了靠山的王琦瑶逃到乡下外婆家避难,小说的第二部分从这里展开。在外婆家,王琦瑶度过了一段相对平静的生活。风平浪静之后她回到上海,这是1954年,她二十五岁,住在一个叫做“平安里”的弄堂,开了家小诊所,从事简单的护士工作,开始自食其力的生活,在工作之余,王琦瑶认识了几位新朋友,严家师母就是其中之一。严师母大约三十六七岁,是一个家境良好,颇为讲究的主妇。
“严师母总是在下午两点钟以后来王琦瑶处,手里拿一把檀香扇,再加身上的脂粉,人未见,香先到。”
严师母看得懂王琦瑶朴素之中的精致,她的出现带给王琦瑶两个重大改变:第一,更加注意自己的着装打扮,她们经常一起约着去烫头发,一起聊服装搭配;第二,介绍她认识了富家子弟康明逊,他是王琦瑶这一生唯一孩子的父亲。
王琦瑶和康明逊在严师母的牌桌上认识,彼此互生好感,反复试探后终于接纳对方,并且未婚先孕。王琦瑶期待过康明逊娶她,但康明逊却担当不起做父亲的责任,而且,康明逊的家族决定了他没有自主权,只能接受父母安排的婚姻。
就在王琦瑶有了孩子并且决定独自抚养孩子之后,她遇到了一位老朋友——程先生。程先生才是王琦瑶最早认识的异性,就是在他的推荐和出谋划策下获得了“上海小姐”选秀比赛第三名。王琦瑶知道程先生对她的感情,但她不满足于嫁给普通人过平淡日子,所以当李主任出现后,立刻毫无压力地放下程先生。对于程先生的痴心,王琦瑶说:“程先生是一个已知数,是无着无落里的一个倚靠,退上一万步,最后还有个程先生;万事无成,最后也还有个程先生。”这个评价相当冷酷和现实。
王琦瑶和程先生再次相遇,是在淮海中路上的典当行。十二年过去,应该是1960年了。程先生面对怀孕的王琦瑶,毫不犹豫地担负起照顾母女生活的重担:
“程先生把他工资的大半交给王琦瑶作膳食费,自己只留下理发钱和在公司吃午饭的饭菜票钱。他每天下了班就往王琦瑶这里来,两人一起动手切菜淘米烧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