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有言:“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人苟有亲仁之心,未有不推以及物者,故曰:“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孟孙猎,得麑,使秦西巴载之,持归,其母随之,秦西巴弗忍而与之。孟孙大怒,逐之。居三月。复召以为子傅,曰:“夫不忍于麑,又且忍于儿乎?”可以证爱人之心,通于爱物,古人已公认之。自近世科学进步,所以诱导爱物之心者益甚。其略如下:
一、古人多持“神造动物以供人用”之说。齐田氏祖于庭,食客千人。中有献鱼雁者。田氏视之,乃叹曰:“天之于民厚矣!殖五谷,生鱼鸟,以为之用。”众客和之如响。鲍氏之子,年十二,预于次,进曰:“不如君言。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类无贵贱,徒以大小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为而生之。人取可食者而食之,岂天本为人生之?且蚊蚋囋肤,虎狼食肉,岂天本为蚊蚋生人,虎狼生肉者哉?”鲍氏之言进矣。自有生物进化学,而知人为各种动物之进化者,彼此出于同祖,不过族属较疏耳。
二、古人又持“动物唯有知觉,人类独有灵魂”之说。自生理学进步,而知所谓灵魂者,不外意识之总体。又自动物心理学进步,而能言之狗,知算之马,次第发现,亦知动物意识,固亦犹人,特程度较低而已。
三、古人助力之具,唯赖动物;竭其力而犹以为未足,则恒以鞭策叱咤临之,故爱物之心,常为利己心所抑沮。自机械繁兴,转运工业,耕耘之工,向之利用动物者,渐以机械代之。则虐使动物之举,为之渐减。
四、古人食肉为养生之主要。自卫生发见肉食之害,不特为微生虫之传导,且其强死之时,发生一种毒性,有妨于食之者。于是蔬食主义渐行,而屠兽之场可望其日渐淘汰矣。
方今爱护动物之会,流行渐广,而屠猎之举,一时未能绝迹;然授之以渐,必有足以完爱物之量者。昔晋翟庄耕而后食,唯以弋钓为事,及长不复猎。或问:“渔猎同是害生之事,先生只去其一,何哉?”庄曰:“猎是我,钓是物,未能顿尽,故先节其甚者。”晚节亦不复钓。全世界爱物心之普及,亦必如翟庄之渐进,无可疑也。
选自《华工学校讲义·德育篇》蔡元培
子 女
凡人之所贵重者,莫身若焉。而无父母,则无身。然则人子于父母,当何如耶?
父母之爱其子也,根于天性,其感情之深厚,无足以尚之者。子之初娠也,其母为之不敢顿足,不敢高语,选其饮食,节其举动,无时无地,不以有妨于胎儿之康健为虑。及其生也,非受无限之劬劳以保护之,不能全其生。而父母曾不以是为烦,饥则忧其食之不饱,饱则又虑其太过;寒则恐其凉,暑则惧其喝,不唯此也,虽婴儿之一啼一笑,亦无不留意焉,而同其哀乐。及其稍长,能匍匐也,则望其能立;能立也,则又望其能行。及其六七岁而进学校也,则望其日有进境。时而罹疾,则呼医求药,日夕不遑,而不顾其身之因而衰弱。其子远游,或日暮而不归,则倚门而望之,唯祝其身之无恙。及其子之毕业于普通教育,而能营独立之事业也,则尤关切于其成败,其业之隆,父母与喜;其业之衰,父母与忧焉,盖终其身无不为子而劬劳者。呜呼!父母之恩,世岂有足以比例之者哉!
世人于一饭之恩,且图报焉,父母之恩如此,将何以报之乎?
事父母之道,一言以蔽之,则曰孝。亲之爱子,虽禽兽犹或能之,而子之孝亲,则独见之于人类。故孝者,即人之所以为人者也。盖历久而后能长成者,唯人为最。其他动物,往往生不及一年,而能独立自营,其沐恩也不久,故子之于亲,其本务亦随之而轻。人类则否,其受亲之养护也最久,所以劳其亲之身心者亦最大。然则对于其亲之本务,亦因而重大焉,是自然之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