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皮旺上尉走在街上,所遇的女人无不回头张望。他的确是轻骑兵军官的英俊典型,因而他总那么趾高气扬,招摇过市,得意地炫耀自己的大腿、身材和两撇胡子。不过,那小胡子、身材和大腿,也确实值得夸耀。就说那金黄色的小胡子,又浓又密,落在唇上显得十分威武,呈美丽的弧形,十分曼妙,颜色如成熟的麦穗,但梳理得精细,微微卷起,再从嘴角两侧垂下,形成两撇强悍的须尖。他身材苗条,仿佛穿着紧身衣,但是有一副男子汉健壮的胸膛,宽阔而又高高挺起。两条大腿令人赞叹,赛似体操运动员和舞蹈家,发达的肌肉在红色紧身呢裤里凸显运动的线条。
他走路时双腿挺直,两脚和双臂微微叉开,像骑兵那样稍稍摇摆,这种步伐能凸显双腿和上半身,配上军装就是胜利者的姿态,如着便服,那就很俗气了。
埃皮旺上尉同许多军官那样,换上便服就特别难看。他一穿上灰色或黑色呢料制服,就不折不扣是个商店伙计的形象了。然而,只要穿上军装,他就英姿勃发。何况他本来就长一副好模样——鼻子纤细而弯曲,一双蓝眼睛,前额窄窄的。不过,他秃顶了,然而怎么也想不通头发为什么掉了。但是他看到,蓄留两撇大胡子,稍微秃顶倒也无伤大雅,总可以聊以**。
通常他鄙视所有人,但鄙视的程度却千差万别。
首先,他眼里根本没有那些资产者,视他们如动物,对他们的关注超不过对麻雀和母鸡的关注。这世上他唯一看得上眼的是军官,但也并不一视同仁。总之,他仅仅敬佩英俊的军官,认为仪表是军人唯一真正的优良品质。一名士兵,就是个男子汉,哼,就是个大丈夫,生来就是为了作战和**的,是个有魄力、有脾气而又健壮的男子,这就足够了。埃皮旺按照身高、仪表、面孔的美丑,将法国将军们分成三六九等。在他的心目中,布尔巴基①是现代最伟大的军人。
他特别爱嘲笑那些走起路来气喘吁吁的矮胖军官,尤其无法克制地鄙视,甚至近乎憎恶综合工科学校出来的那些瘦小枯干的军人。“那些可怜的瘦小男人,都戴眼镜,动作都笨手笨脚,让他们穿上军装,就如同让兔子主持弥撒一样。”埃皮旺如是说。令他气愤的是,军队居然能容纳如此发育不健全的人,瞧他们那细腿,走起路来像螃蟹,还不喝酒,吃得又少,喜欢方程式似乎超过喜欢美丽的姑娘。
埃皮旺上尉在情场上频频得手,赢得一个又一个女人的青睐。
他每次同一位女子共进晚餐,就确认接着必和她共度良宵,如果真碰到难以逾越的障碍,误了当晚的好事,那他也至少确信“次日就见分晓”。哪个同伴也不愿意自己的情妇同他见面,而有漂亮女人售货的那些商店老板,无不认识他,怕他,恨他恨得要命。
他从商店橱窗前经过,老板娘在店里,总是情不自禁地同他交换个眼色,而这种眼色胜过多少温柔的话语,包含着一个召唤和一个应答、一种欲望和一种认同。丈夫接受本能的警报,猛然转过身来,把愤怒的目光投向那个挺着胸膛、得意扬扬的军官的身影。等满意了自身的效果,上尉便笑吟吟地走过去,商店老板就神经质地一把推开摆在面前的货物,高声说道:“简直一个大傻帽儿!什么时候才不再喂养这些没用的东西,省得他们佩带刀枪在大街上乱窜。要我看,就是要屠夫也不要当兵的。屠夫罩衣上的血迹,怎么说也是牲口的血,屠夫总还有点用处,屠夫动刀不是要杀人。我不明白大家怎么还能容忍,这些公共谋杀犯拖着杀人工具招摇过市!我也知道,少不了军人,但是至少也收敛一点啊,不能让他们穿上蓝上衣、红裤子这样的奇装异服。一般来说,刽子手总是不打扮的,对不对?”
女人也不搭腔,微微一耸肩。丈夫没看到这个动作,但也猜得出来,便咕哝道:“只有傻瓜才去看那帮家伙到处炫耀呢。”
埃皮旺上尉猎艳高手的名声,就是在法国全军也尽人皆知。
且说一八六八年,埃皮旺上尉所在的第一○二轻骑兵团,调到鲁昂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