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太祖皇帝抑武重文的原因,在他对赵普的一段话里道出其中玄机:“五代方镇残虐,人民深受其害。我让选干练的儒臣百余人,分治大藩,即便都贪浊,也抵不上一个武人。”在太祖看来,任用文士仅仅因为他们可能产生的危害远不及武人来得大,更不会向武人那样危及政权的根本。一百个文官贪污也不如一个武将造反对国家的危害大。所以你愿意贪你就贪,只要你不造反。可见他自己造反得的江山,就很害怕别人造反。
文人跨马抡刀不行,种地不行,可他们会算计,搞经济建设是强项,短短几十年间,全国耕地扩大了将近一倍,农作物种类和产量也成倍增长,人口也有所增加。
赵匡胤除了对中央、地方政权的完全掌控外,对于法律判决权也不放过。由于五代藩镇跋扈,以致不顾法律而随意杀人。建隆三年,公元962年,赵匡胤下令,各州判决的死刑必须由刑部进行复审,并且还恢复了县尉,由县尉执掌一县司法治安的权力。开宝六年,公元973年,赵匡胤明令,禁止藩镇以牙校审断州府刑狱的陋规旧习,任命科举出仕的文官来断案,剥夺了藩镇对州府一般案件的审理权。死刑要报请中央,一直到今天都是如此。比如,在安徽杀了人,判死刑,须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当然一般不会被驳回,准能够核准,但是一定要把死刑报给中央。古代死刑都是由皇帝亲自批准。
比如在清朝,就有懋勤殿勾到。皇帝在懋勤殿用朱笔将死囚姓名勾去,表示核准,又称“勾决”或“勾到”。勾决咨文下达便可执行死刑。勾一个人,大臣就要下跪三次给他求情,上天有好生之德,请皇上恩准。皇上说这家伙太坏,勾了,但大臣还是每一个人要请求三回,别杀他,上天有好生之德。其实也就做个样子。因为一般判死刑的都是大奸大恶之人,勾了就完了。
同时,还有就是“制其钱谷”。武将出身的赵匡胤,尝到了手握军权所带来的甜头,但他也深深明白军队除了将领和士兵,更重要的是要有钱、粮支撑,试想如果没有军饷,哪个士兵愿意为皇帝在战场上厮杀呢?之所以中唐以后藩镇割据,是因为藩镇节度使掌管地方钱、粮,并以此来招兵买马。因此赵匡胤觉得要防止藩镇割据现象再次出现,就要从地方的钱、粮下手,从根本上消除形成割据的经济基础,极力削弱地方官府的财权。
乾德二年,公元964年,朝廷颁布政令规定,每年各州赋税收入,除度支经费外,其余“悉辇送京师”。凡以“留州”、“留使”等名目截留的财物,一律上缴朝廷。随着政权机构建设的逐渐完善,地方财权通过路一级的转运使、州一级的通判、县一级的主簿,最终统归中央。赵匡胤还派京官监督各地场务,场务就相当于现在的税务局,征收各种商税、专卖税,他们制定条禁,整齐文簿,将有关税收直接纳入国家财政,税收与地方官再无关系。这些措施无异于釜底抽薪,将准备养兵自大的本钱都搜刮到朝廷的腰包里。
中央则以三司总掌财政,号称“计省”,下设盐铁、度支、户部三部。三司长官为三司使,号称“计相”,地位仅次于宰执,其实就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长,这把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可见其地位的重要性。
北宋不仅收缴了地方的财权,还限制藩镇享有的商业特权,严禁官员买卖货物,更不允许将经商当成第二职业,利用官职之便赚取外快。由于“外州无守财”,朝廷便得以控制全国财政,致使宋朝的“天下支用,悉出于三司”。
不过,宋朝还是很可爱的王朝。知识分子最幸福的时代来临了,只要不造反,干吗都行。汉唐很可敬,但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活在那样的朝代很惨。明清就更崩溃了,尤其是明朝,生活在那种朝代真是生不如死。明清的可怕和可恶,反衬出了宋朝的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