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时是低我一届的女生,因为同处于田径部而认识,我比较早熟,小学二年级的我就差不多有140公分高,比起刚入学时一米不到的她来说高很多。因为经常运动的原因,又小又黑,老是喜欢跟在我后面学长学长地叫着。
不能说是丑,但也无法说是特别漂亮,初次见面时,她就是个黑萝卜头,波波头,黑皮肤,像是从煤山里捞出来的一样,黑得透彻。虽然长得矮,但是跑得很快,才被老师拉进了田径社。
大概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她在情人节给我亲手做了巧克力,我们就开始交往了。小学生之间的交往,大多只是儿戏,这星期还贴在一起如胶似漆,下星期就会因为一根辣条而分手。
对于当时的我而言,交往成为男女朋友的关系,大致就等于这个女孩是我罩的,你们谁欺负她,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我的父母是经营着一家物流公司,那时候进入了企业上升期,他们几乎抽不开身照顾我,不要说做饭了,大多数时候回到家里一个人也没有。取而代之的是,我手里多了很多零花钱。学校里有早餐和午餐可以吃,爸妈每天都会给100块钱给我,让我自己找晚餐吃。
这笔钱对于小学生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我经常能拿着新买的玩具,在同学之中炫耀,毫不客气地说,我就是我们班的孩子王,整个年级都享有名气。
而优子,其实住的离我家就只有几百米的距离,因为皮肤黑被女生的小团体排斥。所以老喜欢跟着我,我放假时也会带着她和周围的小孩子一起玩。
虽然她不是梦寐以求的美少女,但是小孩子其实对美丑没什么概念,不是说不知道好看不好看,是说只要玩到一起了,就不在意这东西了。
加上因为时间的原因,她也逐渐长开来,五官倒还是挺好看,但皮肤还是和男生一样黑不溜秋的——总比刚入学时的黑萝卜头看起来白净了些。
她写完的作业会给我抄,但是成绩不是很好,我往往抄个作业还帮她改一堆答案,放学的时候跟着我一起去公园荡过秋千,放假的时候和另一群小屁孩打黑帮实践——公园地盘争霸赛,谁输了就给我滚出这个公园。
少女的萌芽之心,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因为她就是我屁股后面最忠实的跟屁虫。
从交往开始,我就有了作为男朋友的责任感,每天骑着自己的自行车放学送她到家。但到了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她已经和我差不多高,甚至乎比我还要高上些,这时我的身高有160公分。
虽然她长开后好看了些,因为皮肤还是有点黑,还是不足以叫做美少女的程度,一般、对、只能叫做一般,是那种放进人堆里根本找不着的程度。
[newpage]
小学五年级的期末考试结束后,她跟着爸妈回乡下去了。
十二岁那年的暑假,我是一公分也没长,我一点也不知道这是一件多么严重的事情,有时间在家里玩,傍晚就出去打球,过的好不自在。
直到从通讯录看到优子回来,才决定叫她来我家里玩,因为知道她要来,所以我楼下就没锁门,她也习惯于直接开门就上来。
我坐在电脑前,打着游戏,喝着可乐,忽然听到了楼梯的脚步声。我也没回头,只听见砰的一声。
她就捂着额头痛苦地蹲在地上。
“啊!……好痛!唔……”
“小黑,那边放游戏的柜子有创可贴,自己拿啊。”我看都没看蹲在地上的她,继续游戏。
一直到激烈的团战结束后,一波直接拿下比赛的胜利,我才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想玩啥,大乱斗还是赛车……”看着坐在床上的少女,我的眼神突然凝固了。
除了制服以外,我从没见过她穿裙子,对于活泼好动的她来说,更喜欢穿着短裤和个假小子一样跟着我。但是现在的她穿着浑身雪白的连衣裙,搭配着从黄黑色褪成了浅麦色的肌肤,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震撼。
原来优子是个女生啊,我这样想着,第一次感受到了优子作为女性的吸引力。然后眼神就被她的胸口吸引了过去,比得上妈妈的硕大胸脯让白色连衣裙里像是塞了两个排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