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阿诺德透过金丝眼镜片看我:“太好了,你们现在是真没有关系了。”
他一个人泡吧寂寞,缺少一名同伴,我很荣幸地获得了他的入伙邀请。
周末上午我为红毛小家伙补数学,阿诺德在大厅里喝红茶等我。那个冬天我们混遍了本地的所有地下酒吧。
我们通常傍晚的时候到樱桃酒吧,两个人逆光往门口一站,就挡住了冬天稀薄的阳光。店内有姑娘向我们打招呼:“嘿,帅哥!”
反正是安德蒙的钱,我花得大方。
我喝酒,但是从来不和姑娘鬼混。
不喜欢刺鼻的脂粉味。
阿诺德情场得意时,我就吊儿郎当地靠在吧台上,隔着人群远远向他举起酒杯致意。
这里充斥着劣质香烟、鸡尾酒和故意拔高的笑声。
因此我从来没有想到安德蒙会来这个地方。
那天晚上街上下着冷雨,滴水成冰。
阿诺德和他的新女友已经消失在人群里了,或许去了樱桃酒吧楼上的客房。
我一个人靠着吧台喝兑水的杜松子酒。
以前经常去的咖啡店的女招待进来躲雨。她是个漂亮的姑娘,穿着工作时的格子裙,抱怨着点了一杯苹果酒,坐在吧台旁边的椅子上。正好有一群喝得半醉的青年路过,就缠上了她。
他们玩得实在是太下流了,后来我就走过去,挡在她面前。
我解开衬衫前排三个扣子,露出勉强过得去的胸肌,对五个混混抖腿:“这是我的女朋友——”
“莎拉。”她在我背后颤抖着说。
“对,这是我的女朋友莎拉。”
然后我们打了起来。一个手臂上文了文身的男人一拳打在我小腹上,我打断了他旁边胖子的牙齿,还没回过神脸上又挨了一拳,顿时满口血腥味。
如果阿诺德在情况会好很多,但是现在我在孤军奋战。
胖子被我推到人堆里,砸倒了一片客人。
我们动静很大,大厅里的人开始往外走,酒保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当安德蒙出现的时候,樱桃酒吧几乎空了。
大门突然打开,外面的冷风灌进来。
安德蒙站在狭窄入口处高高的台阶上,俯视地下一层的酒吧大厅。
他没有带雨伞,黑色呢子大衣不停地滴水,头发贴在前额上。
安德蒙很瘦,被雨淋透后身材显得单薄,然而他的俯视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味道。
当时我的背心破了,衬衫扣子掉了,满脸是血,一只眼睛又青又肿。
我的五个对手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紧紧抓着女招待的手,把她挡在身后。
安德蒙扫了我一眼,没有说话。他顺着台阶走下来,先给了站得最近的胖子一拳,然后转身踢飞前来帮忙的文身男人。我第一次看安德蒙动手。他的动作流畅简洁得可怕,下手部位非常精准,总是选在最脆弱的地方——比方说颌下和咽喉。攻击这些部位能给对手造成巨大的疼痛,同时解除他们的反抗能力。
安德蒙反手掰住其中一个人手腕的时候,我清楚地听到了骨折的声音。
这时我才意识到,他来自军情所。
从前我一直以为是自己在保护安德蒙。
原来不是这样。
他踢了踢躺在地上不能动的五个人,向我走来。
我看见安德蒙的嘴角扬起,但是碧绿色的眼眸里一点笑意都没有:“保护女朋友,是吗?”
那一刻我像着了魔。我说:“是啊,谢谢你。”
他淡金色的额发一缕一缕地贴在脸上,大衣依然不停地滴水。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直接给了我一拳,打在我肚子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