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阎锡山的“土地村公有”主张,历史地来看,不能说它就一无是处。阎锡山在清楚地意识到了现存土地问题的严重性,以及解决这一问题的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他自己解决土地问题的主张与方案。这说明,阎锡山也是想解决土地问题的,是想在这方面有所作为的。他这样做的目的,自然主要是为了维护其政权的统治。但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而言,如果真能做到,它对于缓和阶级矛盾,稳定社会秩序,促进农业生产发展,还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即使由于种种原因,他的主张未能实现,但在引起人们对土地方面问题的关注,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社会各界对他的主张的种种评论即可说明这一点。特别是对于在30年代中国社会兴起的乡村建设和改造农村的运动中,阎锡山的土地主张,可以说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然而,阎锡山提出以“土地村公有”来解决土地问题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堵塞因土地私有而给留下“造乱”的“大空隙”的,是为了“防共”的,也就是说,他认为“造乱”的原因仅仅只是“土地私有”,而非现存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不合理所致,似乎只要实行了他的“土地村公有”,便可以抵制住中国领导的土地革命,就会使国家“长治久安”。这不能不说是阎锡山对事物因果关系的本末倒置,起码是轻重倒置。而这并非是阎锡山无知所为,而是其明知故为,因为从他以往的许多言论中,也已经谈到了国家的“政治不良”、“吏治”等。他只所以如此故意颠倒,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一直坚持的地主资产阶级立场。如果他承认了现存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不合理性,那就等于承认了现存制度是应当否定的,领导的土地革命是合法的。正因为他不敢也不能面对这个严峻的现实,却又不愿意看到他这个阶级统治的国家再溃乱下去,甚至一旦让的取而代之,所以,他只好在不从根本上损害本阶级利益的前提下,提出了这个实际上只是一种改良的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案,以挽救这个正在走向没落的阶级。即使如此,阎锡山也还是遭到了他的阶级中的一些顽固势力的种种非议和责难,这不能不说是阎锡山的悲哀,也是这个阶级的悲哀。
5、“华北事变”中,婉拒日本利诱,表现非凡
1935年,对中国而言,是一个进一步蒙羞的多事之秋,对阎锡山来说,是其经受考验的一个严峻关头。
当年,日本帝国主义继侵占东三省之后,又侵占了热河省全境。日帝欲壑难填,5月,开始在华北制造事端,提出了一系列无理要求。6、7月间,先后逼迫国民政府达成了《何梅协定》和《秦土协定》,攫取了冀察两省的大部主权。紧接着,日帝便策动亲日汉奸加紧了“华北五省自治”的活动,企图使河北、察哈尔、绥远、山西、山东等华北五省联合自治的政府,脱离中央政府,从而成为第二个满州国。
山西地处华北腹地,因其为一山地型高原,被称为“华北屋脊”,它东控冀察,西扼陕甘,境内山岳纵横绵延,险关要隘遍布,易守难攻,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并且,山西物产丰富,特别是煤、铁等矿产资源尤为雄厚,因此,日本帝国主义对山西垂涎已久,在“华北事变”中,把山西作为了首选目标。因为它一旦占领山西,不仅可以在战略上控制整个华北,甚至进而向中原和西北扩张,而且能够攫取更多的物资,以保证侵华战争的需要。如1935年9月20日日本提出的“侵略华北之计划”就明确提出“拟由正太线之石家庄与津蒲线之沧州相接,再由沧州接至大沽港,目的在将山西之煤炭输出,送至津沽,再将日本之货物,输送至山西”(《阎锡山评传》第2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