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相对的,智者从不掩饰自己对于修辞技艺和论证技术的追求。他们公开收费教学,教的就是如何在辩论场上运用修辞取胜。据说修辞术的发明者之一高尔吉亚一堂课要向学生收费,原因就在于他的修辞记忆精湛纯熟(他规定了展示型演说的基本程式、实践了智者发现的“双重罗格斯”或“反对话语”,还发明了纯粹推理的、以可能性而不是事实为基础的辩论技巧),可以帮助学生在法庭和政治辩论中以“辞”取胜。
尽管我们从柏拉图对话集中可以看到,苏格拉底的辩论有时候有意无意地也讲技巧,或者说在论证的过程中也有通过不够严密的逻辑“请君入瓮”的嫌疑,但是他的辩论则几乎不带着明显的功利心,他只是想让人认识到“无知之知”的可贵,因此并不像智者那样发展一套修辞技术,并以此赚钱谋生。
况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语言本身就是修辞,没有不使用修辞的语言,只有修辞程度和目的的差别。苏格拉底的最后一次“辩论”,在决定生死的法庭上为自己“申辩”,最终以失败告终。也许,他在辩论技术上还是略欠一筹吧。
《苏格拉底之死》(thedeathofsocrates)是法国画家雅克•大卫在1787年创作的油画,现藏于纽约大都会博物馆。这幅作品描绘了哲学家苏格拉底死时的情景。
从这个角度看,佛教的辩经与苏格拉底的辩论相同,都是一种为真理的辩论。纵然僧人高声喊叫、来回踱步、大声拍掌甚至做出略带侮辱性(通常是有意为之)的动作,场面紧张激烈,但这都不是为了分出辩论的输赢,而是通过辩经来理清自己在佛教义理上模糊的地方,从而破除邪见,形成佛教正见。抱持着这一目的,任何通过语言技巧或者诡辩来争胜的侥幸心理都是对佛教经义的一种侮辱。
当然,辩经如此紧张激烈,要想清晰地表达自己对佛经的理解,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也十分关键。藏传佛教的大德佛教的义理比作“长者”,而把语言表达比作“杖”,所谓“长者无杖,则行履维艰,而杖无长者,则效用不宏”。
反观现代辩论,专业的赛制将辩者变为“辩手”,从一对一的互辩到组队竞争,从小组赛到淘汰赛,辩论不再是无功利心的真理之辩,而变成了争输赢的竞赛之辩,晋级与冠军成为辩论赛的终极目的。当这一价值被确立,修辞和论证技术便不可避免地在辩论赛中流行。为了赢得比赛,选手可以设计环节引人入瓮,紧抓漏洞质疑问难。而在短时间、快节奏的交锋中,观赏性成为评判胜负的重要因素,因此双方都得展示足够的敏捷与气势,导致有时不得不为此牺牲审慎的思考与表达。
美国总统的大选辩论也许是最能体现争胜负的辩论特点的案例。2012年,美国总统奥巴马与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姆尼进行第一轮电视辩论时,不管奥巴马讲哪个话题,话音刚落,罗姆尼立即以(未必完全正确的)事实和数字发起反击。犀利的反击为罗姆尼带来更多的支持,n即时民调中,67%的被询问者认为罗姆尼胜了辩论,觉得奥巴马赢的只有25%。
2012年美国总统选举,代表民主党的奥巴马与代表共和党的罗姆尼进行电视辩论。在奥巴马与罗姆尼的第二场辩论中,奥巴马及时改变策略,一开始就严厉指责罗姆尼的政策和“谎言”,罗姆尼也不甘示弱。此次辩论中,观众最深刻的印象,便是双方频频打断对方讲话。由美国乔治梅森大学媒体与公共事务中心公布的统计指出,第二场辩论上总共出现122次发言被打断,平均每一分钟就出现1.4次。其中奥巴马36次打断罗姆尼发言,罗姆尼也回敬了奥巴马28次。
为了争取选民,双方在激烈的战场上互相扫射,只看谁能攻陷对方更多的城池。不说审慎的思考和节制的言辞,就算是诚实和尊重也很难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