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对这些基本的创作规范的一种补充和提炼,“三突出”创作原则论的提出,标志着“**”文学规范已经全面形成。“三突出”原则首先是一套人物关系法则,它规定文艺作品必须表现出金字塔式的人物关系,为此,又有“三陪衬”作为“三突出”的补充;同时,“三突出”原则又是冲突构成法则,它规定必须把英雄人物置于矛盾冲突的中心,“多侧面”“多层次”“多回合”“多浪头”“多波澜”地展开各种戏剧冲突,多方面展开英雄性格;除此之外,“三突出”原则还是艺术调度法则,如在舞台调度上,要让主要英雄人物“始终居于舞台的中心”,在镜头使用上,英雄人物要“近、大、亮”,反面人物要“远、小、黑”,在唱腔设计上,英雄人物要有成套唱腔,并突出主要唱段,等等。
通过“三突出”创作原则论的补充和提炼,一整套“**”文学创作规范被全面确立起来。在这一整套文学创作规范的约束下,任何表达私人生命体验的个性化写作,都会被当作“资产阶级文学创作”受到挞伐和放逐。“**”文学创作规范的完成为彻底的一体化写作准备了前提和条件,这时候,应运而生的“写作组”,就成了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
“**”中的“写作组”,是一个有特定内涵的历史概念。它是出现于“**”时期、按照“**”意识形态标准和“**”文学创作规范进行操作的集体写作形式。“写作组”的产生是与“三结合”创作方式论提倡的重新组织作家和评论家队伍联系在一起的,它本身就是“**”文学创作规范的一部分,也是“**”文学创作规范全面确立后走向现实实践的必然结果。《纪要》指出:“要提倡革命的战斗的群众性的文艺批评,打破少数所谓‘文艺批评家’对文艺批评的垄断,把文艺批评的武器交给广大工农兵群众去掌握,使专门的批评家和群众批评家结合起来。”“三结合”创作,被认为是“文艺战线上的一个新生事物”,具有“巨大的生命力和深远的影响”,尤其在破除“资产阶级思想”方面,“由于工农兵业余作者的参加,他们也把无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和先进思想带进了创作集体”,文艺创作“就像他们在生产某一机件时一样,决没有想到这是我个人的产品,因而要求在产品上刻上自己的名字”。[3]一开始“写作组”的具体名称并不一致,有“工农兵写作组”“三结合写作组”“大批判写作组”等。有的“写作组”专门从事创作,有的“写作组”专门从事某种理论阐释或“大批判”。“写作组”往往以化名的形式出现。“**”时期以化名形式出现的著名的“写作组”有:梁效、洪广思、任犊、初澜、丁学雷、罗思鼎、唐晓文、江天、高炬、辛文彤、石一歌、洪途、方岩梁、解胜文、安学江、东锋、南卫东、艾延等。这些化名往往都是有寓意的,如“梁效”是“两校”即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批判组的谐音,除“两校”这个谐音之外,还有“效果良好”的寓意;“罗思鼎”是“螺丝钉”的谐音;专写鲁迅著作评论的“石一歌”,是“十一个”成员的谐音;“方岩梁”是毛泽东诗句“风物长宜放眼量”中“放眼量”的谐音;“唐晓文”是中央“党校”的“文章”的谐音;“初澜”“江天”“安学江”与江青的名字有关,“南卫东”则有“保卫毛泽东”的寓意。至于“丁学雷”,则是上海丁香花园“学雷锋”小组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