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类型王安石全集(全六册)

周易上经

初六,鸣豫,凶。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鸣者,接于物而感之者也。于位为下,于时为始,于德为柔不中。接于上而感之以豫,所以凶。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当豫之时,知上下之无交而不动,知几者也。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视上而承之以豫,其行不顺,则不得其与。近不得乎九四,而远迟上六,则上六不应,故“迟有悔”。动而承上以豫,其悔必矣。有者,不必悔而不能必无悔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簪,疾也。上下无阳,而莫不由我以豫,物之从己可以勿疑,是以朋合疾也。道不可以为物之主,而时不可以受物之归,则可以勿疑而当其任乎?

六五,贞疾,恒不死。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随卦第十七

随:元亨,利贞,无咎。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随时之义大矣哉!

不曰“随之时”,而曰“随时”者,在《泰》则随泰之时,在《否》则随否之时也。

象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

凡有系而随,则不能兼与,此其所以失丈夫。臣不应君,失随之道。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象曰:“随有获”,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明足以趋时,孚足以守道,非知权者,孰能与于此!故孔子曰“明功也”,言明则有功。

九五,孚于嘉,吉。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六二柔顺中正而应乎上,嘉而宜孚者也。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象曰:“拘系之”,上穷也。

“覆”乃“维”也。不从则威执之、拘系之也,从则以德怀之、维之也。西者,阴之所;山者,君之德。未离乎阴之所,而有君德者也。

蛊卦第十八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刚止乎上,无为以用下者也;柔巽乎下,有为以为上用者也。事之来,如日月四时,终而有始。先甲者,先事而图其患,事至而能济。既济矣,又图其方来之患而豫防之,“后甲”之谓。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父以刚中首事,子以柔顺干之。“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其事虽从,而意欲违者多矣。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母,从子者也,宜巽乎内以应外,反止乎外;子,制义者也,宜止乎外以制内,而反巽乎内,宜不可以为贞矣。然九二刚巽乎中,得趋时之宜,而未失道者也。若鲁庄公能哀痛思庄谨以事母,而防闲之以礼,母子相与之际,虽不可谓正,亦可谓能干母之蛊而得中道者矣。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九三之所谓父,上九也,刚而不中,不能无不义。三亦不中,不能无争,未失子道。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在卦之终,事成也。在卦之上而无所承,身退者也。在外卦而心不累乎内,志之高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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