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最核心的问题是转变政府教育行政的方式。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既直接办学校又直接管学校的教育行政体制对于构建社会主义的教育体系,将有限的教育资源集中起来举办教育,保证教育公平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该体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双重角色使政府的负担日益沉重,在学校内部管理、扩大教育资源的社会供给方面存在着“越位”的问题,而在促进教育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教育立法与执法、提供为学校发展提供专业指导方面又存在“缺位”的问题;第二,教育公共服务提供的主体和方式单一,难以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第三,政校不分,办学和管理不分,学校没有自主权,导致学校普遍缺乏活力,且在学校内部管理方面,“大锅饭”的现象普遍存在。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政府角色正经历从市场“参与者”向市场“监管者”的转变过程,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也是如此。要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激发全社会举办教育的潜力,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活力,就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推进政校分离,明确政府角色,即通过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财政拨款、立法执法、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手段,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进行宏观管理,而将教师任用、课程教学、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权力下放给学校,提高学校的活力;二是在权力下放、宏观管理的同时,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充分发挥教育中介组织和教育行业协会等的作用,为各级各类学校提供咨询、培训、法律、仲裁、协调等方面的服务,全面推动公共教育服务的治道变革。
(一)教育公共治理
20世纪70年代,在实行凯恩斯主义的经济政策仅四十年后,西方发达国家陷入了普遍的“滞涨”,即经济发展停滞,同时通货膨胀肆虐。凯恩斯主义的核心是通过政府干预来防止或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但是人们发现,政府干预本身也存在“失灵”的问题,于是开始反思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即政府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正义方面应当发挥何种作用,政府自身应当如何定位?这成为西方学术界和大众媒体热议的问题,直接促进了传统的公共行政范式的变革。到底什么样的政府才是一个“合适的”政府?为了回答这一问题,西方学术界提出了“良好治理”(goodgovernance)的概念,一种新型的公共行政理念应运而生,即抛弃传统公共行政的政府垄断和强制性质,强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共同作用,重视社会网络中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之间的平等对话与合作,改善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不在政府提供和市场机制之间走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