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类型西方美学史(第1卷):古希腊罗马美学

第二节 美的理念和美的事物

柏拉图认为理念和同名的可感事物,是两类性质根本不同的存在。(1)可感的事物。自然组合或结合在一起的事物是容易分散的,经常变化的不是同一的事物,是组合而成的。可感的事物就是组合而成的经常变化的事物。诸如那些多数的美的事物,如美的人、马、衣服等,虽然和美本身、善本身等是同名的,却不是永恒不变的,无论它们自己或彼此的相互关系都是不相同的。这些事物,我们可以看到、触到、感觉到。(2)可知的理念。不是组合起来而是自身同一的东西,便不会分散,经常同一而不变的东西便不是组合成的。理念本身、美本身以及任何存在本身,这类真正存在是不容许任何种类变化的。这类存在本身是同一的,是看不见的,只有思想才能把握。

这样,就有两类存在:一类是可以看见的事物,它总是经常变化的,这就是与某个理念(如美理念)同名的具体事物(如美的人、马、衣服);另一类是看不见的理念,它总是自身同一的,永远不变的。柏拉图从而指出“理念”和同名的具体事物有如下的区别,这类区别应用到美的理念和美的事物间的区别方面,同样也是适用的。

1.理念是单一的、同一的,不是组合成的;而具体事物是组合或混合成的,不是单一的、同一的。[77]

2.理念是不变的,具体事物是经常变化的。[78]

3.理念是看不见的,感觉不到的,只能由思想来把握;具体事物是看得见的,可以感觉到的。[79]

柏拉图将这两类不同存在的这些区别,相应地应用到灵魂和肉体上。他认为,肉体是接近可见的事物,而灵魂则是不可见的东西,所以当灵魂通过肉体进行探索时,总是通过视觉、听觉或其他感觉。这样,灵魂被肉体拉进变动的领域,变得糊里糊涂,眼花缭乱,像喝醉酒的人一样。只有当灵魂摆脱肉体,单独存在,它才能进入纯粹的、永恒的、不朽的、不变的领域,与它们相通,不受任何干扰,不再彷徨不定,留在永远相同、不变的状态。灵魂的这种状态便叫智慧。[80]

柏拉图接着又将理念和同名的可感事物的这类区别,相应地应用到灵魂和肉体上。他声称,从以上推理可以得知,灵魂更像是不变的,而肉体则是变化的。接着他又增添了一个区别,即灵魂和肉体在一起时,自然认为灵魂是统治和主宰的,肉体是被统治和服从的。所以灵魂像是神圣的,肉体则是人世间的可朽的,因为神圣的东西自然是统治的和主宰的,而可朽的事物则是被统治和服从的。[81]由此可见,柏拉图将理念和可感事物,相应地与灵魂和肉体相联系起来。但它们之间是否是彼此相等的,西方学者们则时有争议。

柏拉图则将上述论证作出了如下的总结:灵魂是最像神圣的、不朽的、理智的、单一的、不可分的、不变的东西;肉体则相反,它更像是人间的、可朽的、杂多的、可以分解的、永远变动的东西。[82]由此可见,灵魂和理念拥有共同的基本特征,他是以理念的纯粹、不朽、永恒、不变同灵魂的纯粹、不朽、永恒、不变来进行互相论证的。

四 分有和分离

柏拉图从灵魂的回忆推论出先验的理念的存在,接着将理念的基本特征返回过来赋予灵魂。但从回忆说必然得出理念和同名可感个体事物是彼此分离的结论。因为,既然关于绝对本质、理念的知识是不朽的灵魂所固有的,灵魂又是独立于和先于人体而存在的,而人体的感官只能感知可感事物。既然灵魂和肉体是彼此分离的,所以理念和个体可感事物也是彼此分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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