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风暴】
世界经合组织报告《强有力的人生之初》中有一段文字:“幼儿时代,作为人生的一个阶段,是一个其本身就拥有极高价值的时代。对幼儿来说,自由的时间、独自的文化和游戏都是有决定性意义的重要东西。幼儿能够基于自己的思考、自己的兴趣而生活,让幼儿始终保持那种意味的生活是教师必须牢记的追求,是幼儿园教育的基本原则”,这些已成为世界各国学前教育工作者的共识。
幼儿园教育的原则是教师向幼儿进行教育时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这些要求是根据幼儿园教育目标、任务和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并在总结了长期的幼儿教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幼儿园教育原则应始终贯穿于幼儿教育工作的全过程,既包括幼儿教育课程的编制阶段,也包括幼儿教育课程的实施阶段。在课程实施阶段,既适合于教学活动,也适用于游戏、日常生活活动等各种类型活动。既适用于活动计划的预设、内容的选择,也适用于环境的创设、材料的提供、活动区的设置、班级管理等。总之,只要是对儿童有影响的教育各方面、各环节、各流程等,都应该遵循这些原则。
幼儿园教育原则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幼儿园教育的一般原则,是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均应遵循的,它反映了教育对所有教育者的一般要求;另一部分是幼儿园教育的特殊原则,是根据幼儿园教育的特点提出来的,是幼儿园教育对教师的特殊要求。
一、幼儿园教育的一般原则
(一)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保障儿童的合法权利的原则
许多幼儿园都有过这样的情景,对上级领导和园外老师上“公开课”或“展示课”时,上课老师总是选择一些他认为乖巧、聪明、听话的小朋友参加,而老师认为不乖的小朋友就让保育员带到外面去溜达;公开课提问时,老师总是提问那些“能干”的孩子,而那些“不能干”的孩子把手举得再高,老师还是不提问他,有的连上课的机会都没有。
作为幼儿园教育对象的幼儿首先是一个人,是我们社会的一员。因此他们享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没有对儿童的尊重就谈不上真正的教育。
1.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
儿童虽然年龄小,但是他们和教师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人与人的关系。要杜绝对孩子随意敷衍、盲目指责、任意羞辱的粗暴行为,更不能拿儿童作为宠物玩耍,随意给他们起绰号,当众披露他们的缺陷。教师要将儿童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对待,尊重他的思想感情、兴趣、爱好、要求和愿望等。
如果教师的言行处处体现对儿童的尊重,注意倾听儿童的想法,尊重他们的意愿,就会使儿童意识到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是有价值、有能力、不可缺少的,从而建立起自信心,获得良好的自我概念,为自身的发展奠定基础。反之,如果教师随意呵斥、责备、惩罚儿童,让儿童常常感到委屈、羞辱,他们便会认为自己是无能的,被人看不起的,从而丧失基本的自尊与自信。这种消极的自我概念一旦形成,将会影响儿童终身的发展。
2.保障儿童的合法权利
儿童是不同于成人的正在发展中的社会成员,他们享有不同于成人的许多特殊权利,如生存权、受教育权、受抚养权、发展权等,这反映了人类对儿童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利的认可与尊重。但是,儿童毕竟是稚嫩、弱小的个体,他们对自己权利的行使还必须通过成人的教育和保护才能实现。家庭、学校、社会应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此,教师不仅是儿童的“教育者”,也应当是儿童权益的实际维护者。
当幼儿处于意外事故和危险情况下,幼儿教师应掌握幼儿安全防护与救助的基本方法。“安全第一”,是幼儿园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在幼儿园日常教育活动中,随时都要注意安全,在保证正常教育活动的同时,万一发生事故,要及时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和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