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多国少子高龄化的加剧,世界陷入了严重的劳动力短缺的窘境。
为了改善这一局面,以日元国为首的一批“催生激进国”推出了一项名为“播种特别许可”的政策:由“催生特别办公室”指定、拥有“播种权”的人,可以无视“适龄且未孕”异性本人及其伴侣的意愿,强行发生以繁殖为目的的性行为。
当然,这项政策并非单纯为了玩弄人性而生。
它对男女两性一视同仁,也为被迫一方提供了相应的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播种权”并非市场上可以随意获得的白菜。
政策要点总结如下:
一、拥有播种权者,五成是中产以上的所谓成功人士,三成多是本人主动或被动向播种局递交申请、通过审查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剩下的则是被选中的中年社畜;
二、比较讽刺的一点是,播种权持有者的男女比例为4:6;
三、禁止随时随地交配,理由是影响路人观感,也为了防止极端情况发生——例如搞了别人对象后被当场报复。
播种局并不保障播种行为之外的人身安全;
四、无论男女,“被迫”的一方不论受孕与否,都能获得政府发放的基本补助金,按次计算。
若成功受孕,该次行为不限于怀孕一方,男女双方(多人情况下按DNA报告判定)都能获得奖励金,金额远高于基本补助;
五、已婚的性少数群体经审查通过后,可在指定期间内获得豁免权,不受该政策约束,豁免期满前三个月须重新申请;
六、行使播种权须遵守以下限制:不得未经许可闯入私人领域提出播种请求;不得违背双方意愿在室外播种;不得违背双方意愿实施与播种无关的过激行为或造成身心伤害的行为;
七、婴儿抚养权原则上由行为双方与播种局三方会议决定。
即便一方愿意在获得育儿补助的前提下抚养新生儿,若播种局判定其不具备抚养资格,仍可剥夺其抚养权,另行指定抚养主体;
……
政策推出后,最高兴的莫过于那些性欲旺盛却苦无机会的男大学生、幻想着与优质爱豆/高富帅/理想型共赴云雨的女大学生,以及每月加班超过160小时、休息日把钱都花在“女儿”和“洗澡”上的中年大叔们。
联合国人权组织与保守派对这项政策嗤之以鼻,谴责激进国不尊重人权,各路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女权主义领袖纷纷出面抨击,要求立即终止这项“不可能成功促使人口增长”的政策。
就在保守派们等着看笑话之际,政策推行后第二、第三年的人口自然增长数据,狠狠给了他们一记耳光。
周边国力允许的小国纷纷开始效仿。
又过了两三年,原本的保守派也拉下脸面,向日元国取经,在“播种特别许可”的基础上稍加增减,弄出了一套类似的东西——碍于国际颜面,死不承认是照搬,美其名曰“国家紧急时生育保障特别许可”。
收效甚好。
就在世界新生儿数量节节攀升、各地产房一片欣欣向荣之际,一位学者突然指出了一个似乎被刻意忽视的问题:近九成的新生儿,都是女孩。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各国一边继续推进播种政策,一边着手研究这一异常的产婴性别比例。
有人认为,是违背主体意愿的性行为导致了排卵/受精异常;有人则说,这种强制的播种行为违背了阴阳调和的自然规律——阴气过盛,才导致产婴清一色为女孩,佐证便是那批数量稀少的男婴,恰恰都出自未受“播种”介入、正常结合的夫妻;也有人指出,即便是播种政策之外的正常产婴,男女比例同样偏离了科学数值,同样是女婴偏多……
争论声中,播种政策的推行渐渐遇到了更大的现实阻力——适龄男性人口不足。
一方面,男性数量的匮乏,导致同一名男性不得不“服务”多名女性;另一方面,播种权持有者逐渐呈现出清一色为女性的态势,进一步加深了男性群体的困境。
部分国家的播种局,甚至不得不联合司法部门,出面保护男性的生理与心理健康。
更有甚者,在缺乏适龄男性的城市,播种局和播种权早已沦为徒有虚名的笑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