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伍德的建筑师
“我不敢肯定,但是我想好像是放了一半下来,对,我记得他为了打开窗户,把窗帘拉起来了。我找手杖却没有找到,他说:‘没关系,我的孩子,我希望以后能经常见到你,我会把它收藏好,下次你来的时候再拿走。’我离开他的时候,卧室里的保险柜是开着的,那些分成几小包的字据还摆在桌上。天太晚了,当然不能回布莱克希斯,我就在安纳利·阿姆斯旅馆过了一夜。剩下的事我就不知道了,直到今天早晨看报纸才知道了这件恐怖的事情。”
“你还有别的疑问吗,福尔摩斯先生?”雷斯德说,他在听年轻人讲这段不寻常的经历的时候,我见他有一两次扬起了眉毛。
“在我没有去布莱克希斯以前,没什么要问的了。”
“你是说没有去诺伍德以前吧?”雷斯德说。
“啊,对,是诺伍德。”福尔摩斯脸上带着那种莫测高深的微笑。雷斯德从经验得知,福尔摩斯的脑袋是一把锋利的剃刀,能切开他看来一切坚硬的东西。他只是不愿承认这一点。我见他好奇地看着我的同伴。
“呆会儿我想跟你说一两句话,福尔摩斯先生。”他说,“好吧,玛克弗兰先生,我的两个警士和一辆四轮马车在等着。”这个年轻人站了起来,带着可怜而祈求的目光望了我们一眼。警察带着他上了马车,但雷斯德留下了。福尔摩斯正在看年轻人留给他的那几页遗嘱草稿,显得十分感兴趣。
“这份遗嘱的确有些特点,雷斯德,你看呢?”他说着便把草稿递过去。“头几行和第二页中间几句我能看出来,还有最后一两行。这些像印的一样清楚,”他说,“其余的都模糊不清,有三个地方我根本一点也认不出来。“‘你如何解释这一点?”福尔摩斯说。“你如何解释呢?“‘是在火车上写的遗嘱,清楚的部分说明火车当时停在站里,不清楚的部分说明火车在行驶,最不清楚的部分说明火车正经过岔道。如果有经验,能立刻断定这是在一条郊区铁路线上写出来的,因为在别的地方不可能接二连三碰到岔道。他可能用一趟快车的全程时间来写这份遗嘱,而这趟车在诺伍德和伦敦桥之间只停一次。”
雷斯德笑了起来。“在分析问题上你比我强,福尔摩斯先生,”他说,“但你说的与案子有什么关系呢?”“它能充分证明年轻人所谈的这份遗嘱是约纳斯·奥德科昨天在旅途中拟好的。一个人用这样一种随便的方式写一份重要的东西,这难道不奇怪吗?同时也说明实际上他并不重视这份遗嘱,根本不想让自己立的遗嘱发生效力才会这样干。”
“这等于他同时给自己写了一张死刑判决书。”雷斯德说。
“哦,你这样想吗?”
“你不这样认为吗?”
“很可能,不过这件案子对我来说还不清楚。”
“不清楚?如果这样一件案子都不算清楚的话,还有什么算得上是清楚的呢?一旦某个年轻人忽然知道只要某个人死了,他就可以继承一笔财产,他怎么办?他会悄悄地安排某种借口在当天晚上去拜访他的委托人。等到别人入睡时,在卧室里杀死他的委托人,焚尸灭迹,然后逃到一家附近旅馆住下。卧室里和手杖上的血迹都很少。可能他原以为连这一点点血迹也不会留下,并且以为只要尸体毁了,足可掩盖委托人如何死亡的一切痕迹,因为那些痕迹早晚要把他暴露出来。这不是很明显吗?“可是你说的使我感到过于简单直白,”福尔摩斯说,“你没有把想像力和你的许多长处结合起来。如果你能换个角度,假设你是这个年轻人,你会选择接受遗嘱的当天晚上行凶杀人吗?你不认为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紧密联接是极其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有第三者知道你来过这儿的时候作案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藏尸体,而又遗下手杖作为你行凶的证据吗?雷斯德,这些都是不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