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怎么会有人就这样扔下房子?”他问道,“这样会贬值的。”
“我看他们真的没有考虑过这一点。”
“我不是特指这栋农舍,到处都是这样。为什么不买下来呢?好吧,我说的不是这一栋,可是其他那些——干吗不翻修一下,卖给从斯德哥尔摩或者德国来的人?这样的生意肯定很不错。”
其实这是一栋颇为华丽的翁厄曼兰式建筑,层高不止两层,可奥古斯特却说这是“农舍”。对此埃拉颇为气恼:“在这一带如果你要翻修房子,那一定是因为房子需要翻修,又或是你想让周围的环境变好。你不可能赚回翻修费的,你花的钱远比你从房地产市场中得到的要多得多。”
“那是因为人们还没有发现这个地区,一旦他们发现这里有多美……”
她感到他的呼吸掠过自己的颈脖,他的手臂环住她的腰。
“哦,老天!怎么回事?”
埃拉挣脱奥古斯特的拥抱,转过身来。一个老妇人站在砾石路上,穿着短裤,戴着太阳帽,一只手牵着狗绳。那条狗肯定跑到附近什么地方去了。
“都是因为把以前那件事翻出来给闹的。”她说。
他们走上前去,自我介绍。老妇人的姓氏听起来有点耳熟,不过尼伯格这个姓本来就挺常见的。
“自从你们在洛克涅找到那具尸骨之后,记者们就跑到这里窥探拍照。不过那不是莉娜,对吧?新闻上说了,那是一个男的,你们知不知道是谁……”
“还不知道。”埃拉说。
老妇人对着太阳眯起双眼:“那你们在斯塔弗雷家的房子里干吗呢?这里肯定没留下什么可看的东西。那个时候警察到处打听,还做了各种各样的调查。这家人是只想自力更生的好人。”
她朝房子转过身去,或许更像是朝埃拉转过身去,仿佛斯塔弗雷一家还在,还能听到她的话。
“你认识他们吗?”
“认识,当然认识。我就住那边。”她指了指离这里不到两百米的一栋红色半独立建筑,“我们两家的女孩子小时候总是跑出来一起玩耍——当然了,长大之后也一起玩。不过我猜你或许会说她们玩的是别的游戏。”
尼伯格,尼伯格……目击证人询问记录中的名字和说辞在埃拉脑海里翻涌。邻居,朋友……
“你女儿叫什么名字?”
“艾尔薇拉,不过别人都叫她艾薇丝。你干吗打听这个?”
“感觉我记得这个名字。”
“是啊,她在克拉姆福什开了一间美甲沙龙。或许你在那里见过她?不过现在她用索格伦这个姓氏了,那是她结婚后随的夫姓……”
老妇人看看埃拉的指甲,那看起来肯定不像是经常出入美甲沙龙的人的指甲,没涂指甲油,剪得短短的。
“当真又要为了这些事去烦她吗?你不知道艾薇丝花了多久才恢复过来,才敢为未来打算。一年又一年,花了好多年呢。她和莉娜打一出生就认识彼此了。我还曾经抱过那个女孩呢。就是那人干的,是哈格斯特洛姆家的孩子,已经破案了,只是那些报纸又像往常那样瞎揣测,对吧?”
显而易见,老妇人颇为紧张。或许即便是她也不完全相信自己所说的话。
“这草是谁修剪的?”奥古斯特问道。
“如果你任由森林侵占这里,那就完了。至少这样人们还能时不时看看是不是有人来到这里。这可不是犯罪,对吧?”
他们离开,刚走了几公里,埃拉的电话就响起了短信提示声。
“你在哪儿?”
她在路边停车。是乔乔发来的。她回复说他们正在桦树干区,正在回去的路上。
“有时间绕道去一趟贡格尔登吗?”
埃拉的脉搏加速跳动。于奥默的控制中心没有发来新的警报。事实上,警局的下午咖啡正在向她招手。
“可以,怎么了?”她一边回复道,一边等着一辆马拉货车经过,然后开回路上。她开车慢行,握着手机的手压在方向盘上。她看到一条新短信。
“问问奈达伦,他当时见到的有没有可能是这个人。”
随着两声短信提示音响起,一张脸出现在她的手机屏幕上。
黑长发、窄脸、柔和的五官,和大多数人拍护照照片时一样,相片上的人瞪着双眼,那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男子。
“怎么回事?”奥古斯特问了两三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