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全集.2周礼义5
车之卒伍,车仆所谓车之萃也。比其乘,则比其乘之马,使齐力;属其右,则属其右之人,使同心;先王既合万民之卒伍,以时习之,皆使知战。又属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于司右,使掌其政令,则军旅之事,有选锋以待敌,齐民得免死焉;无事之时,武夫皆寓于官府,无所旧其私鬭矣。群右之长,所以谓之司右也。群右,齐右、道右也,司右则掌其政令焉。政以正之,令以使之,车之卒伍,则车仆所谓“车之萃”也。车之萃,则有卒伍焉。……凡国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属焉,则以车右必任勇力之士故也。五兵,则司兵所谓之“五兵”是也。盖凡用五兵,远则弓矢射之,近则矛者句之,句之矣,然后殳者击之,戈戟者刺之。五者相须以为用矣。
◎虎贲氏
旅贲氏,掌执戈盾,夹王车而趋,左八人,右八人,车止则持轮。凡祭祀、会同、宾客,则服而趋;丧纪,则衰葛执戈盾;军旅,则介而趋。
旅贲,则王卫之尤亲者。王吉服,则亦吉服;王凶服,则亦凶服;王戎服,则亦戎服;亦与王同其忧乐也。持轮,所以为安也。
节服氏,掌祭祀、朝觐,衮冕六人,维王之大常。诸侯则四人,其服亦如之。郊祀,裘冕,二人执戈,送逆尸,从车。
掌祭祀、朝觐,衮冕六人,维王之大常,诸侯则四人,其服亦如之,而其官名之曰节服氏者,盖中而不可不高者,德也;节而不可不积者,礼也。由礼之升而藏焉,则为道之一,为德之高;由道之降而显焉,则为礼之节。建常以象道,服衮以象德者,外王之礼也。若夫内圣之道,则**然无执,而人以维之,道之所以不散也。故大常者,王建之,而维之者,在节服氏。衮冕六人,维王之大常,而诸侯则四人,其服亦如之也。所谓“诸侯则四人,其服亦如之”者,亦如诸侯之服也。然王则六人,诸侯则四人者,以礼言之,则诸侯当杀于王;以理言之,则六者水之成数,所以为智也,四者金之生数,所以为义也。降而绌,绌而生智,惟王则为智之至,故维太常者以六人,取其智之成也。君德本于仁,而仁必制之以义,诸侯于义,为未至焉,故维其旗者以四人,以其非义之成也。以道观之,则何贵何贱,是谓反衍;维之以人,则遂分贵贱也。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取节于彼,则不自有其贵也。通乎此,则先王制礼之意,岂不微哉!
◎方相氏
夏官司马二周礼义卷十三
大仆,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掌诸侯之复逆。王视朝,则前正位而退;入亦如之。
王视朝,视治朝也。
建路鼓于大寝之门外,而掌其政,以待达穷者与遽令;闻鼓声,则速逆御仆与御庶子。祭祀、宾客、丧纪,正王之服位,诏灋仪,赞王牲事。王出入,则自左驭而前驱。
穷者,欲速达,甚于遽令。王之牲事,以事鬼神,苟外不能治其人,内不能治其身,虽日用牲祭,鬼神犹弗享也;大臣众矣,所与治其人,莫尊于大宰;近臣众矣,所与正其身,莫亲于大仆;故赞牲事,以此两官。路鼓四面,示欲四方无所不达。大寝之门外,自外至者莫近焉,则欲其闻之速也。先言穷者,则欲其速达,甚于遽令。祭祀,吉礼之事也。宾客,宾礼之事也。丧纪,凶礼之事也。事既不同,王之服位亦异。故大仆正之,诏法仪;法见于度数者,仪见于动容者,皆大仆以言告之也。赞王牲事,谓祭祀王射牲与割牲之事也。
◎小臣
祭仆,掌受命于王,以视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纠百官之戒具;既祭,帅群有司而反命,以王命劳之;诛其不敬者。大丧,复于小庙。凡祭祀,王之所不与,则赐之禽;都家亦如之。凡祭祀致福者,展而受之。
肆师诛其慢,慢谓不肃也;祭祀诛其不敬,则非不肃之谓也。祭仆掌受命于上,以视祭祀;隶仆掌五寝扫除粪洒之事,王皆以故习而亲焉故也。既置夏采掌复复之正事,又以二仆参焉,复尽爱之道,求所以生之不以方而已。
御仆,掌群吏之逆,及庶民之复,与其吊劳。大祭祀,相盥而登;大丧,持翣,掌王之燕令,以序守路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