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类型西方美学史(第1卷):古希腊罗马美学

第二节 美的本质

这段阐明分有说的言论具有丰富内容。首先,灵魂在感官的启示下(“第一眼”)感觉到美的物体,就能回忆起(“有所理解”)灵魂中固有的美的形式(理念),从而断定由感觉引起的美的物体是美的,所以“为之惊喜若狂”,彼此“情投意合”。但要是灵魂感受到的是异己的丑的物体,由于灵魂并无丑的形式(理会),所以灵魂便排斥这种丑的东西,灵魂对丑的东西感到“悸动不安”,从而要摈弃它。其次,通过灵魂的这种“有所理解”,即达到心智领域,便认识到“此岸的美”(指可感事物的美、可感世界的美)与“彼岸世界”(指可知事物的美、可知世界的美),两者不仅相似而且都是美。这是由于可感事物分有了“彼岸世界”的美的形式(理念),所以成其为是美的,即“此岸世界”的美,来自“分有”“彼岸世界”的美,可感世界之所以美,由于“分有”可知理念世界的美,所以两者不仅相似而且都是美。否则便是丑的。最后,灵魂在“此岸的美”和“彼岸的美”之间起到至关紧要的中介作用。前面已从本体论上阐明过,艺术家由于将美的形式赋予作为质料的石头,所以创制出来的雕像是美的,也就是这里所说的“分有”,石头经过艺术家的创制从而分有了美的形式。这里还从认识论上来阐明这点,灵魂中是固有着美的理念的,当灵魂感知到“情投意合”的可感对象,便会“有所理解”,从而“回想到自己和自己的一切”,其中当然包括“回想到”“美理念”,就进而理解到所感知的物体是美的。反之,要是灵魂所感知到的是“异己的东西”,那灵魂就无从“回想到自己和自己的一切”,因而所感知到的便是丑的东西。“此岸的美”与“彼岸的美”,无论是在本体论上还是在认识论,都是凭借灵魂的中介作用才得以体现的。这种中介作用是由灵魂所特有的两重性带来的,因为灵魂既与可感世界相联系,又与可知的心智世界相联系。

至此,普洛丁以“分有”说来说明美的事物之所以为美,与柏拉图的“分有”说之间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但在进一步具体解释事物如何分有美的形式(理念)从而成为美的事物时,这位持“动力学的泛神论”[52]的普洛丁,便与他极度崇敬的柏拉图有所分歧,从而采纳了亚里士多德的形式质料说来申述分有说。柏拉图的理念世界是永恒静止不动、不变的,是与由其派生的可感世界相分离的,既然这样,用分有说无法解释这两个彼此分离的世界的结合。这点正像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一卷第六章批评柏拉图的理念论的十个论证中“尤其重要”的第七个论证所揭示的那样:如果理念和具体可感事物是分离的,这样虽然肯定了理念,对于现实世界(即普洛丁所讲的“此岸世界”)中的具体事物,无论是关于它们的运动、认识或是存在,都是无济于事的。也就是说,柏拉图的理念本身是静止不动的,因而不具备动力因,无法使理念和被分有的具体可感事物相结合起来,亚里士多德因而提出四因说来取代它。普洛丁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理论,这里就将“形式”(“理念”,一般中译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和柏拉图的“理念”,来自同一个希腊语词“eidos”)理解为“形成的力量”,兼具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以此来说明美的理念如何将美赋予被分有的物体,从而使物体成为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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