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风暴】
如何通过政策、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建设尽快解决学前教育发展领域中的问题?如何选择有效的途径促进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指出:“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一、我国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11部委《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确定5年内(2003—2007年)我国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
2010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二)明确政府职责
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三)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2010—2011年,国务院又分别发布《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这些文本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前教育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的关键是突出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